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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迷上了驚悚小說,這是我掏腰包買的其中一本。

No one left to tell 

 

富家公子在豪宅的泳池舉行荒淫派對,期間某個出席的女生被殺,死在園藝工具室中。無論是人證或者物證,都認定殺人者是豪宅的園丁 Ramon Munoz。Ramon 入獄五年之後,妻子找到物證,證明兇手另有其人。當她向當年負責此案的律政署檢控官 Grayson Smith 提出翻案要求,準備拯救丈夫出獄時,竟然死在狙擊手鎗下。

Ramon 妻子臨終時將證據交給目擊者,私家偵探 Paige Holden。在 Paige 和 Grayson 合力揭開冤獄真相時,當年指證 Ramon 的證人相繼遇害,而 Paige 和 Grayson 的性命亦開始受到威脅。

 

坦白講,我是因為看到書面上方 The Sunday Times Top Ten Bestseller 而買這本書的,買了之後也上過亞馬遜網站,看到它獲得四星級評分,而對本書充滿期待。這應該是一本精彩刺激的驚悚佳作。

 

看了50頁時,我覺得 Karen Rose 將會是繼 Kevin O'Brien 之後,另一個我欣賞的作家。

 

看到100頁左右之後,我開始覺得有些問題。除了劇情進展略為緩慢之外,我發覺在男女主角一起的時候,作者對性的描寫似乎是多了些。不是愛情,是性。

男主角總是留意著 Paige 的體態,經常因為她胸部夠大,或者臀部線條優美而興奮,心裡無時無刻都是性幻想,想著在事情結束之後,是不是可以跟她上床。

而女主角呢?她常常在心裡自嘲,經歷了18個月的禁慾期,是不是應該為 Grayson 而破禁呢,諸如此類。

 

明顯是生死關頭,為甚麼兩個人腦海裡只有一張床?

 

男主角甚至還有閒情逸致,邀請女主角「見家長」,跟他的母親吃晚飯!唉,才認識了兩天,效率也太高了吧!

 

而且作者在主線上加插了男主角的身世和女主角在過去案件上留下的陰影等等枝節,令劇情變得鬆散、拖沓。這些情節跟案件並無必然關係,目的只為製造男女主角同病相憐再由憐生愛的原因。

看到400頁時,男女主角終於在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的情況下發生關係,而且是在一個晚上,連續發生三次關係......

哇,把精力全消耗在床上,萬一殺手現身,豈不是毫無還手之力?這實在是太荒唐了!

瞧著這對慾海鴛鴦,我真的是看不下去了!

 

今天再上亞馬遜網站,才發覺這本書給歸類為 Romance - Suspense,即是浪漫懸疑。唉,原來浪漫才是重點,怪不得。

剩下來的二百多頁,實在看不下去。還是看回我的 Kevin O'Brien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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